T   A A A

方建宁:浅谈美术审美教育的功用和实施途径

作者:方建宁    |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11日
点击次数:

 

 

《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大纲》对于中学美术教学的目的,明确提出“在教学中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增强爱国主义感情,陶冶高尚的情操。”并要求“逐步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形象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根据教学大纲提出的教学目的和任务的要求,打破了长期以来在绘画教学上以写生为基础的技能训练传统,强调了以艺术观和修养教育为中心线贯穿全教材的指导思想,以美术常识和欣赏为主导,把美术语言系统的知识技能训练纳入美育轨道,并在这种审美教育的基础上,突出了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可将中学美术课的审美教育内容作如下概括:

一、形式美感的培养。

作为视觉造型艺术的美术,无不依赖形式而存在。学生接触美术,首先接触美术的审美形式,亦即构成美术作品的各种艺术语言因素,如线条、色彩、质感、肌理等。面对自然界的各种美好事物,也总是首先接触如诸如山势的高大雄伟、溪水的弯曲流转、花卉的艳丽妩媚等。学生们通过对这些形式美的感受,构成了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整体知觉。但这些审美形式不一定一开始就能成为每个学生的感知对象。在没有经过老师的讲解、引导或指导学生写生之前,它们往往是一种潜在的因素。所以培养学生对形式美的感受能力,就成了审美教育的重要方面。

在中学美术课的最初阶段,往往首先引导学生去认识线条的魅力。在中国传统绘画中,线条是造型的基础,各种不同粗细、浓淡、干湿、疏密、轻重及抑扬顿挫、刚柔并蓄、变化莫测的线条,表现了不同造型、不同质感的千变万化的事物。在这里,线条具有神奇的魅力。美术教师要善于选择有代表性的优秀传统作品指导学生去进行欣赏和分析,然后通过白描练习加深理解。在素描和西画中,线条不仅用来勾画轮廓,而且是表现对象形体结构和质感的造型因素。在课堂中则通过临摩优秀素描作品和写生,来培养学生对这一造型因素的感受和表现能力。

对色彩的感知能力,每个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般人只分辨红、橙、黄、绿、青、紫、黑、白等简单的色彩,而画家和经过绘画训练的人就能表现出事物的丰富色彩的色彩变化和色彩与色彩之间的互相关系。在美术课中我们通过讲解、观察、练习,使学生懂得色彩的一般知识和调配方法,培养他们对色彩的观察分析能力。进而掌握这一造型语言。在图案课里,则让学生了解诸如均衡、对比、统一、变化、节奏、韵律等形式法则,并通过图案组织规律的训练,系统地了解和初步掌握造型艺术的形式美规律。

二、审美情趣的培养。

梁启超曾说过“情感教育最大的利器是艺术。”“音乐、美术、文学这三件法宝把情感秘密的钥匙都把握住了。”(《趣味教育与教育的趣味》),国外也有人主张艺术教育就是情感教育,这种论断虽然未必全面,但情感教育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功能,是无可非议的。如一次家乡风景的写生和校园风光的描绘,可以激发学生对家乡风土人情的眷恋和保护校园环境的责任感。

美术作品常常对人产生情绪感化的作用,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曾经征服过不少人,许多人从中受到了爱美情操的感染。舍科特尼科夫绘的《又是一个两分》使很多学生为自己学习成绩的落后感到羞涩。美术课要善于发掘艺术作品内在的健康的感情因素,转化为学生的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他们爱美的情操。这种情感教育可以通过参观、作品欣赏、写生和临摩优秀作品等多种形式的教学,内容也应该从自然、社会和艺术等范围多方位地展开。

三、审美理想的培养。

对美的事物的感受和由此而产生的情感反应,是审美活动最初的表现形式,但这种感受和感化,都受着审美理想的制约。青少年由于年龄和身心发展的局限,往往把握不了是非标准,不能分辨生活里什么是美好的,什么是丑恶的,什么是应该歌颂的,什么是应该批评的。不同的审美判断往往会引起不同的情感反应。一切优秀的健康的艺术作品,总是集中地反映了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和艺术家正确的审美观点。反过来,它又使欣赏者得到审美愉悦,起着积极的审美教育作用。这种寓教于乐和潜移默化的作用,正是艺术审美活动的特征,也是我们美术教育的目的之一。美术课中,教师选择古今中外优秀美术作品,并通过与学生的谈话分析,或辅之以简单的命题创作,都可以收到培养学生正确健康的审美观点和审美理想的效果。

四、审美创造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