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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示范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的温馨提示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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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示范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的温馨提示
 
      依据《钦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钦州市高一新生由钦州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录取,录取完成后才把名单发放到各高中学校,同时在钦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各学校录取名单,学校无权拒绝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的就读学生。从2018年开始市教育局已取消高一招生志愿分级差,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数优先,然后再遵循志愿,不存在学校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因此不必担心第一志愿学校录取不到,造成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学校不能或拒绝录取的问题。
举个例子:A学校录取分数线最高,是全市最好的高中,B学校录取分数第二高,是全市第二好的高中,某考生第一志愿填报A学校,第二志愿填报B学校,如果该生中考成绩达到或超过A学校录取分数线,该生被A学校录取,如果该生中考成绩没有达到A学校录取线而没被录取,但只要中考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B学校的录取分数线,B学校一定录取。所以无论中考成绩多少,只要想到钦州最好的高中学校上学,都应该第一志愿和定向志愿填报A学校,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填报其它备选学校,这样才有真正的双保险,对考生来说才是最好的志愿填报方案。
(注:录取顺序是首先录取定向生,再按志愿录取统招生,所以如果想到A学校就读高中,定向志愿必须填A学校或留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