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组:
根据钦州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做好钦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13]9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工作布置如下:
一、请各位教职工登陆我校校园网,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参考样表填写),(见附件二);打印一式1份,本人确认填写无误后,请签名。
网上填报地址:www.jiwankshetry.com/zc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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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注意: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与原来职称的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摘自钦人社发[2013]95号文件,见附件一)
二、各位教职工须于三月一日下午17:00前将过渡登记表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一份交给赵艳同志。联系电话:2368007
中小学教师人员职称过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教职工抓紧时间,确保按时完成过渡工作任务。
附件一:《关于做好钦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13]95号)文件
附件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
附件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
附件三:参考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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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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