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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方案

作者:冯朋    |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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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方案
中共宝威体育(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市五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桂纪办通(2018)2号)要求,现就在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全市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决策部暑及工作成效的同时,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积极投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
    二、主要内容
    (一)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进行警示教育。
    (二)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运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
    三、范围和时间
    在学校党委、总支、支部三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中开展,重点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和中层干部。2018年1月至6月为集中开展阶段,特别是要在2018年春节前后重点开展;2018年7月至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为常态化开展阶段。
    四、主要形式
    在集中开展阶段,主要以“十个一”来统筹推进。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警示教育的效果。
   (一)开通一个监督曝光专区。在学校网站开设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监督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
   (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坚持党内通报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体曝光相结合,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本辖区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登录“以案说纪说法”专栏学习。登录钦州廉政网和钦州
日报 “以案说纪说法”专栏,学习真实、具体的违纪违规和违法案例,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
(四)召开一教育大会。学校要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市纪委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查找和完善廉政风险点,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充分揭示违纪违法危险危害,警示警醒党员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触及心灵的警示震撼效果。
(五)举办一次典型案例警示展。精心选择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挂图,在学校固定的宣传栏展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观看一次警示教直专题片,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拍摄制作的《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和其他涉及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专题片。
(七)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学校就近利用钦州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提升思想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条件的,可组织本辖区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参观钦州监狱等监管场所,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
(八)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公开信,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桂纪发〔2018〕2号)和钦州市实施方案,向所管辖的党员干部印发一封公开信,讲明白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治理重点、主要措施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
(九)举办一次典型案例剖析点评活动。学校请专家精选本地本单位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用有关纪律、法律进行剖析和点评,开展警示教育。
(十)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和“勤廉榜样”专题片。在电视台、电台、新媒体平台、户外显示屏和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介,滚动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预防职务犯罪黴电影和“勤廉榜样”专题片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列入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党委宣传、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教育
(二)广泛开展宣传。学校要广泛开展专项治理警示教育的宣传报道,依托报刊、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载体,及时交流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向广西纪检监察网、钦州廉政网报送好的经验和做法信息稿件。
(三)注重教育实效。要紧紧抓住每一个阶段工作重点,针对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岗位特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载体,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增强警示教育的整体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及时报送总结。请各支部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警示教育集中开展阶段情况总结(包括相关数据、典型事例及效果反映等)和统计表报党办。联系电话:07772368168。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