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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检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者:冯朋    |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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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检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纪委是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纪律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二、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党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四、协助党委对副主任及以上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
五、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六、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做好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七、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人事、固定资产的监察等工作。
八、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纪律监察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九、承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
 
纪检监察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纪委会的全面工作,主持纪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办公会议,组织制定纪委会的工作计划,检查、总结纪检工作。
二、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按时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布置的任务。
三、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检查纪委委员的工作情况,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抓好纪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四、组织对党风廉政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动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五、组织、领导对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下级纪检干部的工作,及时解决下级纪检干部请示的问题,做好案件的调查研究、审查核实工作,做好有关文稿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七、每年定期进行廉政集体约谈、个别约谈。
 
纪检监察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协助书记主持纪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会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主持草拟纪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
 
二、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和任务,提出纪委开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负责调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报告调查结果。
四、协助纪委会书记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起草案件的处理文稿,对受处分的党员要亲自谈话,听取其说明和申辩。
五、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各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工作,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六、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人事、计划生育、保密、信息、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完成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委员岗位职责
一、深入调查和了解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和报告调查结果。
二、承办检查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做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核查取证工作,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和申辩,提出对案件的处理建议。
三、进行党风廉政情况调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发现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和经验。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